(2)技術負責人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75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5人,且施工員、安全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2)累計修建二級以上等級公路路面(不少于2層且厚度10厘米以上瀝青混凝土路面,或22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萬平方米以上;
(3)累計修建單座橋長>500米或單跨跨度>100米的橋梁6座以上;
(4)累計修建單座隧道長≥1000米的公路隧道2座以上,或單座隧道長>500米的公路隧道3座以上。
(5)各型壓路機20臺(其中瀝青混凝土壓實設備10臺,大型土方振動壓實設備10臺);
(9)隧道掘進設備2臺,水泥混凝土噴射泵4臺,壓漿設備2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公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安全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2)累計修建四級以上公路路面(厚度5厘米以上瀝青混凝土路面或20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200萬平方米以上;
(3)累計修建單座橋長≥100米或單跨跨度≥40米的橋梁4座以上。
(8)各型壓路機10臺(其中瀝青混凝土壓實設備4臺,大型土方振動壓實設備2臺);
(13)隧道掘進設備1臺,水泥混凝土噴射泵2臺,壓漿設備1臺。
(2)技術負責人具有6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公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8人,且施工員、安全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企業具有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可承擔各級公路及其橋梁,長度3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可承擔一級以下公路,單座橋長1000米以下、單跨跨度150米以下的橋梁,長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可承擔二級以下公路,單座橋長500米以下、單跨跨度50米以下的橋梁工程的施工。
注:公路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公路工程、橋梁工程、公路與橋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結構)工程、交通工程等專業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