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港口與航道工程、機電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8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機電工程(或通信工程)專業高級職稱;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5人,其中機電工程、通信工程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1)沿海5萬噸級或內河1000噸級以上散貨、集裝箱碼頭成套裝卸設備安裝工程;
(1)港口與航道工程、機電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8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機電工程(或通信工程)專業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或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機電工程、通信工程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一級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可承擔各類港口裝卸設備安裝及配套工程的施工,各類船閘、升船機、航電樞紐設備安裝工程的施工,各類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的施工。
可承擔沿海5萬噸級和內河5000噸級以下散貨(含油、氣)、雜貨和集裝箱碼頭成套裝卸設備安裝工程,1000噸級以下船閘或300噸級以下升船機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下的各類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的施工。
注: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包括水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統工程(VTS系統)、船舶自動識別系統工程(AIS系統)、水上視頻監控系統工程(CCTV系統)、海上通信導航工程(海岸電臺、甚高頻電臺、海事衛星通信、海上遇險與安全系統等)、內河通信導航工程(長途干線、江岸電臺、甚高頻電臺等)等。